毕业生退宿工作是宿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使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特制定2012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方案。
为了方便做好退宿各项工作,办理退宿时尽可能以宿舍为单位,以免人多排队造成不必要的拥挤。
一、 办理退宿手续前,毕业生须提前几天到本栋楼管值班室办理太阳能卡、饮水机的退还手续。本人凭开户押金条红联和完好的饮水机到楼管处直接退取押金;太阳能卡丢失一张按10元收取开户费。
二、办理退宿时,毕业生生要主动配合楼管员清点宿舍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按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照价赔偿。
三、水、电部门会在毕业退宿前一天抄水、电表,毕业生在办理退宿的当天需到水、电集中办理点缴交水、电费。
四、毕业生办理退宿后,须关好门窗,及时把宿舍钥匙归还给本栋楼管员。楼管员再次检查宿舍,若发现宿舍财产有人为损坏,仍需照价赔偿。
五、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拥堵,毕业生办理退宿后离校时请清点好私人物品,主动把行李搬到宿舍区外坐车,不要让亲人或朋友开车到宿舍区域内接送。
六、注意事宜:
(一)毕业生28、29日(参加自考毕业生可延期到7月9日)办理完毕业退宿手续后,即应离校。若有特殊原因需延迟几天离校的,由个人书面申请,经系部及学生处审批,宿舍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另作安排(桂林洋校区:男生安排在第十栋、女生安排在第四栋;府城校区:男生安排在第四栋、女生安排在第二栋;每人需缴财产及水电押金费100元)。借住时间截止为封楼集中住宿的前一天。
(二)毕业生需在规定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若仍有留宿者,又没有办理暂住手续或其他特别说明,则默认已退宿。宿舍管理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宿舍卫生清洁与整修,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私自留宿学生本人负责。
(三)请各位毕业生自觉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做到文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