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我校做好201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2-06-26 10:29

各教学系:

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根据学校各项评优文件的关精神,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2012届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组长: 陈福川

副组长:曾德锦

成员:谢卓睿、杜益文、林琼花、叶泽波、郑传鹏、蔡青、陈明洁、颜松海、云颖、陈道昭、王海青、符永

二、评选项目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30%;校、系学生干部单列评选,比例不超过干部人数30%。校级学生干部由团委组织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校、系学生干部回到班级评选。

四、评选条件和办法

参照《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具体见《学生手册》第70页)

五、评选要求

(一)毕业生评优工作由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三)各系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最后报校领导批准。

(五)请各系于6月5日前将汇总名单、《2012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附表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表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表3)等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关团老师处(《2012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电子版发至qtguantuan@126.com邮箱)。

六、表彰和奖励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七、其他

(一)表格下载请到学生处网站下载。

(二)毕业班学生不评选奖学金。

望各系以毕业生评优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表2: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表3: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1. 琼台师范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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