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科学教育专业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和较强的科学教育能力,能够在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等从事科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教师。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及理论,理解科学本质,了解科学、技术、社会及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宇宙科学及技术与工程内容的交叉渗透。
2.掌握小学科学教育教学与实践活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
3.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方法,适应现代化的教学;熟悉我国科学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知识。
4.初步掌握科学教育的研究方法,能够撰写教育学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二)能力要求
1.具备科学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初步具备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批判性和创新性思维。
2.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管理能力及创新创业意识。
3.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三)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政治、哲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常识;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一定的人文素养以及艺术修养,形成积极向上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3.具有健康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劳动习惯,形成健全的人格品质。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交流沟通、团队合作的精神和岗位奉献精神。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理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
五、专业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基础化学、基础物理学、普通生物学、地球概论、小学科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科学教学技能训练、小学科学实验与教具制作等。
六、课程体系结构
根据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培养规格,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结构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表1 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类别 | 课程模块 | 学分要求 | 比例(不保留小数点) |
通识教育课程 (45学分) | 必修课 | 37 | 30% |
选修课 | 8 | ||
专业教育课程(80学分) | 专业核心课(必修) | 31 | 32% |
专业方向课(选修) | 18 | ||
教师教育必修课 | 27 | 26% | |
教师教育选修课 | 12 | ||
独立实践课程(19学分) | 专业实践、见习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等 | 19 | 12% |
总学分(142学分) | 必修 | 114 | 75% |
选修 | 38 | 25% |
表2 开课规划一览表
统计 学期 | 学分总数 | 周学时数 | 课程门数 | 考试门数 |
第1学期 | 25.5 | 23 | 13 | 3 |
第2学期 | 18 | 21 | 9 | 3 |
第3学期 | 19.5 | 20 | 12 | 5 |
第4学期 | 22 | 22 | 15 | 5 |
第5学期 | 17 | 16 | 8 | 2 |
第6学期 | 21 | 21 | 10 | 0 |
第7学期 | 6 | 1 | 0 | |
第8学期 | 4 | 1 | 0 |
(注:本表不包含通识选修课、形势与政策课程、劳动教育和第二课堂)
七、毕业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在知识掌握、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方面达到培养规格要求。毕业总学分为152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88学分,独立实践课程19学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琼台师范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设置(另见附件4和5)
九、培养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关联矩阵(另见附件6)
附件5-师范专业-2021科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格部分)6.4.xls
附件6师范专业-2021科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相关矩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