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发放2010年海口市辖区省属学校在校生生活补贴金的通知》(琼教财【2011】172号)和《关于发放海口市辖区省属学校在校生生活补贴金的紧急通知》(琼台学工[2011] 第68号)文件精神,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学生生活造成的压力,海口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对海口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3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请各班级利用班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学生充分了解海口市辖区省属学校在校生生活补贴金是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全日制大中专在校学生生活造成的影响而发放的补助金。
第二、请各班以班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0年海口市辖区省属学校在校生生活补贴金发放表》(见附表1),并务必于11月5日前,将《2010年海口市辖区省属学校在校生生活补贴金发放表》(见附表1)报送系部分管辅导员处。
第三、本学期已经休学和退学的学生不予发放临时补贴;毕业班顶岗实习学生的临时补贴须单独制表,先由我系统一领取,指定专人暂时保管,待学生返校后,再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的临时补贴发放,各班务必做好登记和签领工作,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临时补贴发放,更是要做好详细登记和签领工作,以免造成漏发、错发现象发生。
数 理 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