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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06-11 10:08

    转《琼台学工〔2020〕2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评优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2020届毕业生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0届毕业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组长:陈晖阳

    副组长:曾德锦

    成员:柳善文  林琼花  李赞宗 李永才  蔡青  陈明洁  颜松海  符传嘉  陈道昭  王海清  符永

    二、评选项目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4.学历提升奖励(含考研和专升本奖励)

    三、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30%;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单列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30%。校级学生干部由团委组织评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回到班级评选。

    4.学历提升奖励不设定比例。

    四、评选条件和办法

    参照《琼台师范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五、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经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

        3.在进行“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对申报者的全程学习情况、违纪情况、欠费情况等进行审查。

       4.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外,在离校时撤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5.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汇总名单、《2020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附表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表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表3,请双面打印)、《学历提升奖励申请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王锡跃老师处(《2020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附表1)电子版发至qtsz65900873@163.com邮箱)。

    六、表彰和奖励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获得学历提升奖励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奖金。

    七、其他

    1.表格(见附件)。

    2.毕业班学生不评选除学历提升奖励之外的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应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毕业生整体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0日



             附:2020届毕业生评优相关表格

    2020届毕业生评优相关表格.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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