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琼台学工〔2020〕2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评优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2020届毕业生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0届毕业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组长:陈晖阳
副组长:曾德锦
成员:柳善文 林琼花 李赞宗 李永才 蔡青 陈明洁 颜松海 符传嘉 陈道昭 王海清 符永
二、评选项目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4.学历提升奖励(含考研和专升本奖励)
三、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30%;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单列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30%。校级学生干部由团委组织评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回到班级评选。
4.学历提升奖励不设定比例。
四、评选条件和办法
参照《琼台师范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五、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经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
3.在进行“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对申报者的全程学习情况、违纪情况、欠费情况等进行审查。
4.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外,在离校时撤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5.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汇总名单、《2020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附表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表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表3,请双面打印)、《学历提升奖励申请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王锡跃老师处(《2020届毕业生评优审批表》(附表1)电子版发至qtsz65900873@163.com邮箱)。
六、表彰和奖励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获得学历提升奖励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奖金。
七、其他
1.表格(见附件)。
2.毕业班学生不评选除学历提升奖励之外的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应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毕业生整体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0日
附:2020届毕业生评优相关表格
2020届毕业生评优相关表格.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