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

2024-05-19 16:24

为了强化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观念,增强同志们的政治理论基础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2024年51819,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在实验楼B107会议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

首先,主持人黎瑞倩同志向大家简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第三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国家安全和国防观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公职人员在忠于国家、为国奉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十四条  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第二十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内容建设,丰富展览展示方式,打造精品陈列,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第二十八条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国家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加强多层次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负有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不依法履行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随后,黎瑞倩同志播放了相关的视频为同志们进行深入的讲解,同志们认真观看。

观看视频后,在场同志们感触颇深杨宁同志率先发表自己的感想:“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我们要从心底里热爱祖国,热爱祖国必须服务祖国,服务祖国必须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新时代的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应该拥护党的政策,积极地参与国家建设中,坚定维护国家利益,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树立良好道德,做一个正直、勇于承担的人。”

听过杨宁的发言,随后很多同志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感想。

洪川同志谈道:“爱国主义是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要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的主要内容、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结合具体实际认真施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让爱国主义精神在人们心中牢牢扎根,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新时代的奋斗实践。”

接下来,尹舜子同志谈“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要学会将爱国主义精神与国家、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到生活、工作之中,以爱国精神为指引,展现爱国之心,践行爱国之志。通过此次学习,我收获良多,对爱国主义精神有了更深刻更透彻理解,进一步提升了爱国情感和守卫家国的使命感,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提供了更有力的信念支撑和精神动力。

随后,陈姝聪同志提到:“在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学习课程中,我收获颇丰。首先,我深刻认识到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其次,视频中讲解的爱国主义教育理念和方法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爱国主义教育不仅仅是说教和宣传,更需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最后,我认为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应该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中,通过实际行动来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李依瑾同志也积极发言:“突出抓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传承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四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健全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王思晶同志也谈“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爱国,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只有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每一个中国人都上好爱国主义教育必修课,才能让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连绵相续,不断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听完各位同志的发言,入党积极分子们也发表自己的感想。

首先,姜弘睿志谈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后,我深受触动。身为当代青年,我深知自身承担的责任与使命,应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前途紧密相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努力。我会深入学习历史,了解祖国的历史与文化,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始终保持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民族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曾华李“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应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爱国主义教育中来。为国家繁荣富强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应牢记自己作为一名中国人的责任和使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郑午丹同志谈道:“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多年的血脉中,爱国主义自古就是流淌其中的主旋律。近期,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明确提出对于当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我认为爱国主义是激励中国人民维护的民族和民族尊严,在历史洪流中奋勇向前的强大精神动力,是驱动中华民族这艘航船乘风破浪奋勇前行的强劲引擎,是引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迸发排山倒海的历史伟力和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的壮丽旗帜。”

陈纪廷同志“爱国主义教育法阐述了什么是爱国主义,为什么要注重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如何实施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从中我学到应当认真学习爱国主义课程,时刻怀揣爱国主义情怀,为祖国建设作出贡献。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提升了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爱国意识。同时,使同志们深刻认识到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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